家庭关系

家庭关系分析与对策研究

2018/7/5 15:55:54 次浏览

     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里那》开篇第一句话:“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是说家庭幸福的原因是按规律去处理家庭关系,所以都相似;家庭不幸的原因是违背了家庭关系的规律,出现了各种偏离,因而各有各的不幸。那么,家庭关系的规律是什么?如果偏离规律会出现哪些问题?怎样才能理顺好家庭关系?这是每个渴望家庭幸福的人和有志家庭关系研究的工作者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关注人生从关注家庭开始

 

    人生始终面临三大矛盾,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为了应对三大矛盾,人类一直在探索解决的方法。人们熟知的佛儒道三大宗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为解决三大矛盾而诞生的。道教,重在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儒教,重点在解决人与社会的关系;佛教,重在解决人与自我的矛盾。这种从宗教角度应对矛盾处理关系的思想至今仍有影响。随着科学的发展,尤其心理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人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其中社会属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家庭作为人与社会的关系起源,对人的影响如影随形伴随终生。可以说,没有脱离家庭的人,更没有脱离人的家庭。心理问题背后与家庭关系尤其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关注一个人的成长,必须从其所归属的家庭开始,改善一个人,也必须从改善所依存的家庭关系开始。

 

    二、家庭矛盾关系的基本规律

 

    像地球上所有生态系统一样,家庭首先是一个系统。系统由各子系统组成,每个家庭成员也可视为一个子系统。系统内部存在有恒定的可流动的能量,能量像磁场能量一样,体现为家庭成员之间心理相互作用所形成的气氛。各子系统能量之间,可以相互抵消,也可以相互增益,甚至可以形成系统能量,出现类似于1+1>2的系统效应。当能量正常流动时,家庭系统就处于平衡状态,成员之间就能和睦相处;当家庭关系失衡时,能量会出现不合理流动,家庭就不可避免的出现问题,家庭问题往往伤及的是家庭中最弱的成员,尤其是孩子。例如,人在家务事不顺心的时候或者在家里受了委屈的时候往往拿反抗力较弱的成员发泄。孩子是家庭的弱者,往往成为成人发泄的对象。

 

    二是家庭各子系统之间存在边界。边界是按家庭角色分工而划分的责任界限,如果边界划分合理清楚,家庭系统就处于平衡状态;如果边界不清,出现缠结、松散、僵化等现象,家庭成员之间就会相应存在共生关系、三角关系、跨代结盟等不良家庭关系,从而导致家庭矛盾,造成家庭成员彼此伤害。家庭角色分工和责任界限划分尽管受性别、能力、生活需求和文化背景制约,但存在类似于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一样有基本的角色分工和责任划分规律。例如,家庭内部的角色分工,男人干男人的事,女人干女人的事,大人干大人的事,孩子干孩子的事,这就是边界。如果出现了包办或干涉甚至过分保护现象,就会出现一个成员剥夺另一个成员的锻炼成长机会的现象,使另一个成员变得懦弱无能而成为受害者。

 

    三是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互补关系。这种互补关系主要体现在家庭成员相处过程中需求方面的相互适应关系。例如家庭中如果有爱唠叨的人,一般就会有沉默的人,如果在家庭想得到而得不到的,就有可能在家庭之外寻求得到,这就是成员之间的互补关系。如果互补关系适当呈相互适应的良性循环,家庭关系就处于平衡状态,否则就会出现关系失调,破坏原有的边界而使家庭系统失衡,从而导致家庭问题。例如,孩子上网成瘾;夫妻一方感情出轨;有些家庭成员在外当好人在家耍脾气等,都是家庭关系互补失调造成的。

 

    四是家庭系统中存在不同的家庭结构。家庭结构是家庭成员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固定的互动模式,即习惯化了的互动行为和互动倾向。例如家庭中,重大决策一般由谁决定,家务活由谁来做,发生口角谁先开口,出现僵局后谁先妥协等,这种重复的习惯了的家庭互动就形成了家庭结构。如果家庭结构中互动模式符合家庭角色期待,就能促进家庭能量的合理流动;如果偏离了角色期待,或者违背了一般家庭伦理,就会导致家庭矛盾。例如,夫妻吵架,先破口的是哪一个,每次吵架总是这个人先开口;先妥协的是哪一个,每次妥协的总是这个人。就像游戏一样循环往复,不断地复制下去。

 

    五是核心家庭利益高于原生家庭。通常以父母为主干的家庭叫做已婚子女的原生家庭;在原生家庭中,以已婚子女为主干组成的家庭叫做核心家庭。在家庭系统中,核心家庭利益应该高于原生家庭。例如在存在婆媳矛盾的家庭,如果丈夫能站在妻子立场保护妻子的利益,就会避免甚至阻断婆媳矛盾的继续发展;如果儿子处于对母亲的孝顺而站在母亲立场共同面对自己的妻子,只能使婆媳关系以不同形式更加激化。

 

    六是家庭结构中的互动模式存在代迹遗传现象。家庭结构一旦形成,很难改变。家庭结构中的互动模式类似于心理游戏具有重复再现特点,一旦形成,会周而复始的循环下去,甚至代代相传下去。这就形成了我们常说的家风和门风。例如,夫妇离异的家庭子女,其婚后出现离异的比率要高于其他正常家庭的子女。家庭中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母必有其女”的说法反映的也是这个道理。当然,好的互动模式和不好的互动模式一样也可以复制下去。问题是不好的家庭结构如果复制下去,如果不被及时发现和阻断,可能会伤及几代人。以上六点反映了家庭关系的特点,不同家庭具有不同特点。

 

     三、家庭关系异常的基本类型。

 

     家庭关系如果背离了规律,就会出现关系异常,从而导致家庭系统失衡。家庭关系异常有如下类型:

 

    一是边界不清。家庭成员按其角色分工所规定的责任界限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如果出现角色混乱或责任划分不明不清,就会导致责任界限不清。例如家庭中父母应该让子女承担促进其成长所必须的责任,如果父母替代过多,出现责任界限不清,就会消弱甚至剥夺子女锻炼的机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值得注意的是,家庭边界不清甚至可能出现成员之间不适当的控制现象,从而导致甚至激化成员之间的矛盾,其结果往往是承担责任少付出少的成员并不承认承担责任多付出多的成员的劳动,甚至产生厌烦抵触情绪。

 

    二是互补失调。家庭成员之间在角色分工、个性特点和生活能力等方面应该是相互适应、相互补充的平衡协调关系。如果出现互补失衡就会导致角色失败,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协调不和谐现象。一些家庭中之所以存在父强子弱或妻强夫弱等不协调不正常现象,原因是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在角色分工、个性特点和生活能力等方面在相互适应过程中由于边界不清走向了极端,出现了互补失调现象。

 

    三是结构偏离。指家庭结构偏离理性轨道,主要体现在互动过程中表达方式和行为倾向缺乏理性。这种偏离往往导致情绪化、易激惹、漠视及言语伤害等矛盾。例如,喜欢用吵架解决问题的家庭总是用吵架来解决问题,喜欢用冷战解决问题的家庭总是用沉默对峙来解决问题。导致家庭结构偏离的原因,是家庭成员在互动过程中偏离了理性轨道,用感性的情绪化的自我状态来应对矛盾。

 

    四是共生关系。在家庭二人之间,当一方强烈影响到另一个人,发展为责任替代时,便出现共生关系。主要表现在一个人替代另一个人的责任,甚至剥夺另一个人的责任权利,并使之心安理行的逃避责任。例如,在存在恋父或恋母情结家庭中,常有母亲包办儿子、父亲包办女儿现象。包办现象一般表现为母子责任、父女责任捆绑在一起,但母亲常常是儿子权利的代表;父亲常常是女儿权利的代表。这种母子共生、父女共生的结果,剥夺了子女锻炼成长的机会,以牺牲子女成长为代价。导致共生关系的原因是两人之间责任边界不清出现了缠结现象。

 

    五是三角关系。在家庭中存在二人矛盾关系时,这种矛盾一旦被激化,如果一方无力抵抗和应对矛盾而产生焦虑,便会寻找第三者结盟以分散压力、缓解释放焦虑,甚至结成同盟共同对抗另一方,并使之边缘化,这就形成三角关系。如果这种三角关系,属于代迹结盟,会导致子女对父母一方感情疏离甚至伤害。例如,夫妻之间如果出现矛盾,母亲往往会拉子女结盟共同应对父亲,并使子女与父亲关系出现疏离,反之亦然。导致三角关系的原因是在二人之间存在松散或僵化了的边界,这种边界不清在三角关系形成后会延续至被结盟的第三者与原有二人之间出现缠结、松散甚至僵化的边界。

 

    六是代迹遗传。家庭关系中,如果对出现的三角关系或代迹结盟不及时阻断和有效解决,便会代代复制下去,形成家庭不良传统,这就是代际遗传。例如,在母女结盟共同对抗丈夫的三角关系的家庭中,其女儿在婚后如果存在夫妻关系紧张,很可能复制母亲的行为,形成新的家庭三角关系。其他的不良家庭关系,也会如此复制下去,形成代际遗传。形成代际遗传的原因,是家庭结构中互动模式的一代代继承的结果。

 

    四、家庭治疗的基本思想方法。

 

    依据家庭矛盾关系的发展规律,寻求家庭治疗的思想方法,应重视如下点:

 

    一是把人的心理问题放到家庭系统中去研究。主要考察家庭子系统是否存在边界不清、互补失调、共生关系、三角关系、结构偏离、控制现象和代迹联盟等能量流动不合理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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