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

性教育之“性意识”与“性道德”

2018/7/5 16:03:26 次浏览

    性意识就是指一个人对自我性角色和异性性角色的感知觉。性意识不仅包括对性别角色的认知,也包括与此相关的情感体验和生理冲动,以及关于两性关系的价值观与道德观。遗憾的是,人类的文化总是倾向于压制人的性意识,而不是发展性意识。这是一个误区。举个例子来说,人们一般都比较认同男女之间“兄弟姐妹”或者“哥们般”的情感,而不认同性方面的念头或想法。实际上,敏感的性意识包括“性别身份意识”等是健康心理的重要部分。
    

   人在生命的不同年龄阶段,性别意识是不同的:3岁前的婴幼儿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性心理角色,在他们的眼里,自己就是一个孩子,并不能够确切地感觉自己的男女身份,即使知道自己是男孩,也仅限于概念上的认知,缺乏情感上的体验。3至6岁的学龄前孩子,开始有了性别的区分,男孩子一下子就能感觉到想和母亲亲近,女孩子也能体会到和父亲接触的欲望。他们通过听大人讲童话故事或者进行各种“假扮游戏”来发展最初的性别感受——男孩子会在游戏中扮演“爸爸”或者“白马王子”,女孩子会当“妈妈”或者“白雪公主”。不过,这些行为都是无意识的。
    

    小学阶段的孩子,虽然知道自己是男孩子和女孩子,但只有性别认知(观念识别),而缺乏性别感受和冲动。只有到了12岁以后的青春期,受性激素和身体发育的推动,在男女交往中不仅有了性认知,而且开始有了与性别有关的情感体验与本能冲动。这个时候,人才开始逐渐形成完整的性意识。
    

    如果你在异性面前不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你的性别角色,或者虽然有性别认知,但缺乏相应的情感体验或冲动。说明你在上述某一个阶段的心理发育有欠缺,这可能成为你与异性交往的障碍。举个例子来说,一位成年女人,因为在儿童时期与自己的父亲缺乏亲密接触,导致她容易把一些中年男性下意识地看做自己的“父亲”而与他们保持“孩童般”的亲密接触,因为“不设防”的过分亲密行为,往往招来男性对她的性骚扰。这样的尴尬在男女交往中并不鲜见。
    

    另一种引起性意识混乱的情况是,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与自己的异性别的父母(男孩与母亲、女孩与父亲)保持了不恰当的身体接触。譬如分床过晚,到了初中甚至高中这样一个“男女有别”的年龄还和自己的父母睡一个床,或者男孩与母亲睡,女孩和父亲睡,也会带来性别意识的混乱,以致影响当事人成年以后的恋爱与婚姻。
    

    性意识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性道德”。完整的性道德意识不仅包括性禁忌、性文化、性权利、性伤害等内容,也包括性后果、性责任意识。只有性别身份意识而没有性道德意识,属于畸形的性心理。所以,无论是对于成人还是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进行性道德教育,是家长与社会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